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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资质申报实现当场审批,“证照分离”改革正式启动!

来源:证保姆    发布时间:2021-01-11

 

全国自贸试验区正在开展“证照分离”改革!申报施工二、三级资质,满足条件当场审批!广东近日已发文!什么是“证照分离”,“证照分离”的影响多大?今天,就和大家一起来探讨下。

建筑资质申报实现当场审批,“证照分离”改革正式启动!

8月7日,广东省住建厅印发《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证照分离”改革具体事项清单和管理措施》的通知,提到:

1.自贸试验区范围内的建筑业企业,实行审批告知承诺改革。具备许可条件的,经形式审查后当场作出审批决定。

2.自贸试验区范围外的建筑业企业:

(1)在申报资质(含升级、延续、变更)时,不需提供企业资质证书、注册执业人员身份证明和注册证书,由行政许可机关根据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的相关数据核查比对。

(2)对于能与工商登记注册、社会保险缴纳部门实现共享的数据信息,在申报资质(含新申请、升级、延续、变更)时,资质申报企业法定代表人未提供工商登记和人员社会保障证明材料的,应当签署并承诺申请表中提供的工商登记信息和人员社会保障的真实性和有效性,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行政许可机关应当利用信息共享手段,对企业在资质审查过程中申报的工商登记信息和人员社会保障缴费情况进行核实。

1.在自贸试验区范围内,施工总承包部分三级资质、施工专业承包部分三级资质、预拌混凝土、模板脚手架专业承包、燃气器具安装维修企业的资质纳入改革试点,具备以下条件:

(一)有符合资质标准要求的资产;

(二)符合资质标准要求的人员条件;

(三)工程业绩符合资质标准要求;

(四)有必要的技术设备;

(五)上述人员年龄不超过60岁,企业为其缴纳社会保险。

提交以下材料并当场获得批准:

(1)填写并生成《建筑业企业资质申请表(限告知承诺方式)》。

(2)由法定代表人签署并加盖公司公章的本告知承诺书的扫描件。

(3)企业应根据资质标准要求的资产、人员、业绩等资质提交材料,并配合核查。

2.自贸试验区范围外,施工总承包部分二级、部分三级资质;专业承包部分一级、部分二级、部分三级资质;特种工程承包也被纳入改革试点,实行审批告知承诺制度。所需条件、申请程序和材料与上述自贸试验区企业相同。

承诺的期限和效力也是一致的:如果申请人承诺具备许可条件,将直接根据申请人的承诺作出行政许可决定;核查应在资质证书颁发后6个月内完成。